内部审计工作一般程序
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根据公司部署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,确定审计重点,编制提交次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。
2.确定审计项目: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或总经理指示,结合具体情况,确定审计项目,并指定项目负责人。项目负责人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、财务状况等情况初步了解的基础上,编制项目审计计划,经审计部经理批准后实施。
a)被审计单位名称;
b)审计范围、内容、目标;
c)各项目审计时间安排;
d)其他事项。
a)审计的范围、内容、方式、时间;
b)审计组成员名单;
c)对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、配合工作的要求。
d)审计单位签章与签发日期。
e) 审计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,应在审计通知书中注明自查内容、要求和期限。
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通知后,必须按审计通知书的要求,做好审计准备,并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a)被审计单位名称;
b)审计项目名称及实施审计检查时间;
c)审计过程记录;
d)编制者和复核者的姓名及编制和复核的日期;
e)其他应说明的问题。
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,于审计终结后10(节假日顺延)日内写出审计报
告征求意见稿。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
3(节假日顺延)日内,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,被审计单位未提出书面意见,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。审计报告的编制以审计证据为依据,做到客观、公正。
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目的、审计范围、内容和发现的问题、评价和结论、处理意见和建议。审计报告必须附有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。内部审计报告经审计部经理审核后
向分管副总与总经理报出。
a)被审计单位、个人没有或有轻微违反国家法规、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,出具审计意见书;
7 《审计处理决定》主要内容
a) 审计内容、范围、方式和时间;
b) 审计报告认定的被审计者违规违纪的行为事实;
c) 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定性,作出处理、处罚决定及其依据;
d) 需要进行整改的事项;
e) 处理、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要求。
8 审计的复审
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结论如有异议,应在 7 天内向总经理提出复审申请,总经理接到复审申请后3
天内作出是否复审的决定,并指定复审小组的人员构成。复审小组应在
5天内进行审计,在审计中如发现隐瞒或漏审、错审等情况,应重新作出审计报告。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。复审小组的复审结论和决定为终审结论和
决定,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。
9 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审计报告后,审计部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。